壓力容器簡介及分類
作者:admin 發布時間:2020-08-21 11:30:21點擊:1349
壓力容器是一種內外承受氣體或液體壓力,對安全要求較高的密封容器。
壓力容器主要是圓柱形的,少數是球形或其他形狀的。圓柱形壓力容器通常由鋼瓶、封頭、噴嘴、法蘭等部件組成。壓力容器的工作壓力越高,氣缸體越厚。
壓力容器的分類
1. 按壓力分類:壓力容器可分為內壓力容器和外壓力容器。
內部壓力容器按設計壓力P可分為四個壓力級。
低壓(規范L)容器0.1 MPa≤P < 1.6 MPa;
中壓(規范m)容器1.6 MPa≤P < 10.0 MPa;
高壓(h型)容器10 MPa≤P < 100 MPa;
超高壓(規范U)容器P≥100MPa。
2. 根據容器在生產中的作用:
反應壓力容器(代碼R):用于完成介質的物理和化學反應。
換熱壓力容器(代號E):用于完成介質的換熱。
分離壓力容器(代號s):用于完成流體壓力平衡緩沖和介質的氣體凈化分離。
儲存壓力容器(代碼C,其中球罐代碼B):用于儲存氣體、液體、液化氣等介質。
在一種壓力容器中,如果存在兩種以上的工藝作用原理,應根據其在工藝過程中的主要作用進行分類。
1. 按安裝方式分類:
固定壓力容器:安裝使用地點固定,工藝條件和操作人員相對固定的壓力容器。
移動式壓力容器:在使用過程中,不僅要承受內壓或外壓載荷,還要承受介質內部振動和運輸過程中外界沖擊和振動載荷所產生的沖擊力。因此,在結構、使用和安全方面都有特殊要求。
上述分類方法僅考慮某一壓力容器的設計參數或使用情況,不能全面反映壓力容器的危險程度。壓力容器相關的風險程度中等風險和產品的設計壓力P和全卷訴PV值越大,爆炸能量越大,風險就越大,當該船休息,和更高的要求設計、制造、檢驗、使用和管理的船。
按安全技術管理分類:
對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督監管采用的綜合分類方法不僅考慮壓強和體積的乘積,媒介的風險和血管的作用在生產過程中,以促進安全技術的監督和管理。在這種方法中,壓力容器被分為三類
1. 第三種壓力容器,具有下列條件之一,是第三種壓力容器:高壓容器;中壓容器(僅適用于有毒程度極高、高度危險的介質);中壓反應容器(僅適用于易燃或中度危險介質,光伏產品大于或等于10MPa·m3)中壓反應容器(僅適用于易燃或中度危險介質,光伏產品大于或等于0.5pa·m3)低壓容器(僅適用于產品大于或等于0.2MPa·m3的極危險和高度危險介質))高壓和中壓殼管余熱鍋爐;中壓玻璃內襯壓力容器;高強度材料(相應標準規定的抗拉強度下限大于或等于540Mpa)制成的壓力容器;移動式壓力容器包括鐵路罐車(介質為液化氣和低溫液體)、罐車(液化氣運輸(半掛車)車輛、低溫液體)運輸(半掛車)、永久氣體運輸(半掛車)車輛)、罐式集裝箱(介質為液化氣、低溫液體)等;球形儲罐(容積大于或等于50m3);低溫液體儲存容器(體積大于5M3)。低溫液體儲存容器(體積大于5M3)
2. 具有下列其中一項條件的第II類壓力容器,被列為第II類壓力容器:中壓容器;低壓容器(僅適用于劇毒和高度危險介質);低壓反應容器和低壓儲存容器(僅限易燃介質或有毒介質);低壓殼管余熱鍋爐;低壓玻璃內襯壓力容器。
3.一級壓力容器。上述規定以外的低壓容器應為一級壓力容器。由此可見,國內壓力容器的分類方法綜合考慮了設計壓力、幾何容積、材料強度、使用場合和介質損傷程度等影響因素。例如,根據介質特性或容器功能的潛在危害性,低壓容器可分為一級、二級甚至三級壓力容器